申领条件:
1.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注意: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按月发放。已享受过的人员不能再次申领!
发放标准:
1. 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750元;
2. 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以上、5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550元;
3. 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到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