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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2017年食品安全状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18-02-09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18年2月9日上午10:3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2017年食品安全状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江礼清 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主 持 人:陈结平 中共常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记者席

陈结平 中共常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陈结平】: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请到了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江礼清先生向大家介绍常州市2017年食品安全状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下面,先请江礼清先生作相关介绍。

江礼清  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江礼清】: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长期以来关心食品安全工作、对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发挥积极作用的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食品安全关乎百姓健康,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期,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联合编制了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白皮书。下面,我向大家通报常州市2017年食品安全状况。

一、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总体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辖市区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统领,以民生实事工程为抓手,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治理格局和监管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环节监管、隐患排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全过程的无缝衔接。加大经费保障投入,推进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建设,构建市、辖市(区)、乡镇(街道)三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推进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加强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实现了村(居)全覆盖。全市牢牢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安全状况稳中向好,确保了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2017年,我市共开展食品抽检24351批次,达到每千人5.13批次,合格率96.83%,发布抽检信息74期,不合格产品做到了100%处置;全市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共1800多起,举报投诉按时答复率100%,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继续保持有序、可控、稳中向好的态势。

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情况

1、行政许可情况。目前,全市有效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等许可证共64624张,其中食品生产许可证722张,食品流通许可证29803张,餐饮服务许可证33971张,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36张,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92张。全市共有8家畜禽定点屠宰场,123家企业获得进口食品企业备案证书。

2、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管情况。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其中A级风险企业488家,B级风险企业173家,C级风险企业5家,D级风险企业5家,分别占72.7%、25.8%、0.75 %、0.75%。二是餐饮服务单位中,全市处于持续经营状态的27333户持证餐饮服务单位优秀单位占14.1%、良好单位占51%、一般单位占34.9%;优秀和良好单位占比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2和13.9个百分点,一般单位减少了19.1个百分点。三是全市92家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中,A级风险企业2家,B级风险企业85家,C级风险企业5家,无D级风险企业,分别占2.2%、92.4%、5.4%。四是11家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为B级。

3、食品监督性抽检情况。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抽检各类食品共计24371批次,其中检验不合格样品771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6.8%。导致本市食品安全不合格的主要因素是微生物、农(兽)药残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金属等元素污染物、非食用物质、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保健食品)、品质指标和标签等其他指标不合格。

4、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置情况。2017年,我市12331平台共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2007件,其中:投诉779件,举报1228件,按时答复率100 %。85112331热线电话共接听食品类咨询1416件,答复率100 %。

三、集体性食物中毒情况分析

2017年全市共报告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6起,其中6件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全年集体性食物中毒人数达70人(无死亡病例),中毒发生率为1.48例/10万人口(以总人口470万统计)。

四、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与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2017年,市政府颁布了《常州市实施<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办法》、《常州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健康常州2030”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进一步健全了食品及相关领域食品安全的规范体系,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

2017年,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打击食品制假、售假、掺假专项行动,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专项整治,凌家塘农贸市场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破除行业“潜规则”,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397起,没收违法所得11.06万元,罚款997.95万元,立案数、罚没款数同比均有明显增加。联合公安机关办理食品药品涉刑案433起,同比增加272.15%,采取刑事措施579人(其中刑拘23人,取保候审88人,移送起诉95人,逮捕3人,提起公诉370人),同比增加615.46%。

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交流

2017年全市农产品例行抽检1350个样品,共检出6个超标产品,合格率99.57%。全市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481份,采样完成率为105%。卫计部门按要求在全市16家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及病原监测工作,全年累计监测到食源性疾病病例2485例,完成率为129.4%,采集粪便样品639件,完成率为133.1%。全市未监测到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共上报了5例小龙虾相关横纹肌溶解综合症病例。

六、公众对食品安全现状评价情况

南京工业大学受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17年12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常州市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本次调查采用电话访问和街头截访相结合的方式,总计有2100名受访者,其中电话访问1500人,街头截访600人。从调查情况来看,市民对我市食品安全满意度大幅提升,总体满意度超过70%,达到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标准,为历年最高。

各位记者朋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永远在路上。希望大家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用实际行动,坚决捍卫全市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陈结平】:下面有请记者朋友提问。

中新社记者提问

【中新社】:请问江局长,2018年,安心食品药品工程继续被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此有哪些具体的措施吗?

【江礼清】:党的十九大提出,我们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食品安全是美好生活的基础和重要标志。201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办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事,继续深入实施安心食品药品工程:

一是着力打造“安心菜”,让群众买的更舒心。推进“安心菜市场”建设,按照统一准入制度、统一快检室建设、统一信息公示的“三统一”标准,推动60家标准化菜市场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即时检测、实时发布、即时上传、快速处置目标。指导菜市场全面落实蔬菜农残检测准入制度,对无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蔬菜,全面实行农残检测准入制度,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菜市场销售。健全完善市、区、市场主体三级和快检车的“3+1”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加大食用农产品农残、兽残、重金属、非法添加等指标的检测、筛查工作力度,现场公布抽检结果,当场依法处置问题产品,防止其流向餐桌。

二是着力打造“良心餐”,让群众吃的更放心。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和步骤,实施“阳光餐饮”工程,全年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中型以上社会餐饮单位60%实现厨房操作网上全程实时公开,年内共建成3000家以上“阳光餐饮”单位,所有上网单位实现餐饮信息、过程、监管、评价和惩戒阳光。进一步推进已划定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两小”集中加工经营区建设,通过重点扶持、资金奖励和补助等措施,着力在全市范围内建成10个集中加工经营区域示范点;探索建立豆制品、卤肉制品等“作坊食品”市场准入机制,通过约束大型商超、批发市场、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养老机构等销售端的进货行为,倒逼食品小作坊主动办理登记证;在登记和监管过程中充分发挥示范小作坊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切实提升“两小”的规范化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是着力打造“用心检”,让群众感受更定心。突出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引导性,对“三多两特”食品加大“双随机”、专项抽检比重,今年按不低于5.5批次/千人,开展26000批次食品安全抽查及督查工作,进一步织密保障市民食品安全的监测网;多渠道及时发布抽检信息,进行消费提示和安全警示,正确引导市民科学消费和健康饮食;采取复检、下架、封存、召回、销毁、处罚等举措,对不合格食品100%核查处置,第一时间公开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跟2017年相比更加突出了两个重点。一是更加注重问题导向,突出三个“紧盯”。针对既往抽检发现、相关部门通报反映的问题,紧盯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等重点品种;紧盯大型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领域;紧盯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重点指标。二是更加聚焦群众关切,突出三个“抓好”。突出“一老一小”,抓好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抽检;突出群众日常生活,抓好量大面广食品抽检;突出节令热销,抓好季节性和传统节日食品的抽检。

四是着力打造“放心药”,让群众用的更安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ADR)工作,按不低于800例/百万人口开展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全年不良反应30日上报率达90%;建立企业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制度,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规范风险信号的处置,按季度对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进行通报。将全市民营、个体等医疗机构纳入监管系统,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械采购、储存、使用监管;推动药品追溯系统与卫计、人社等部门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药品流通环节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中吴网记者提问

【中吴网】:请问江局长,春节就要来了,能不能请江局长介绍一下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节前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江礼清】: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我局采取了三项措施加强节日市场食品药品安全:

一是安全检查,聚焦重点区域。为保障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我们以食品生产企业集中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等场所为重点区域,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和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涵盖了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全过程,重点旨在督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消除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近2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600多家次。

二是监督抽检,聚焦重点品种。一方面,重点加强年夜饭监管。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责任落实消除隐患、加强监督抽检防控风险、加强宣传指导营造氛围、加强应急值守应对突发事件五个方面精准发力,全面加强年夜饭食品安全监管。另一方面,针对春节期间消费特点,以节日市场消费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饮料、调味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安排专项抽检700多批次。从专项检验的情况来看,全市年货食品质量总体安全可控,总合格率达99%。但也发现了部分腌制蔬菜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超出限定范围,已责令企业整改并召回相关产品。对全市27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开展快检623批次,合格率97.4%,当场销毁产品200多斤。

三是风险提示,聚焦消费热点。我局加大风险提示和消费警示力度,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官方渠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传播媒介,结合户外电子屏、年货市场、民俗活动等途径,权威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进行消费提示,做到周周有公告,月月有公示,累计发布27期抽检、快检及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公告;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开设“常州食事药闻”和“食话药说”专栏,第一时间对广大市民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进行回应,利用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的技术力量开展科普宣传,提高市民食品安全素养。此外,利用新媒体,运用直播手段,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程公开透明检查,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科学合理消费。

春节即将来临,我们特别向消费者提示:

(一)食品采购要细心。在采购食品和原料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二)家庭聚餐要当心。要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凉菜冷食、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要正确烹调,确保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C以上;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吃火锅时尽量避免生熟食品混扎摆放,防止交叉污染;要注意就餐时间,尽量在2小时内食用完,剩余熟肉制品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重新热透,剩余蔬菜不要隔夜使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三)外出就餐要留心。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注重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如果要举办团圆宴等筵席,要选择有足够接待能力的饭店。就餐后应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

(四)网络订餐要小心。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小贴士:

1.餐前应洗手,倡导使用公筷及分餐制;

2.用餐时应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

3.不吃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

4.不暴饮暴食;

5.就餐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

(1)将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饭菜保持原状,并立即与餐馆负责人交涉;

(2)如果所点饭菜尚未食用,或尚未造成健康问题,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与餐馆协商妥善解决;

(3)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

(4)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便及时调查取证,避免发生食物中毒无法认定的情况。

【陈结平】: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也欢迎大家在会后继续就关注的问题与有关领导进一步交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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