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常州市招生工作热点问题

发布日期:2013-05-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今年我市将如何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答:一方面,根据人口计生委有关数据统计,今年适龄幼儿的入园总量和去年基本持平,入园新增的压力不大;另一方面,这几年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幼儿教育重视和投入的力度,一批幼教场所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仅2012年就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2所,增加3000多学位,且现已全部投入使用;第三,对于局部入园相对紧张的地区,将利用部分优质幼儿园及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资源,举办一些幼教教学点来缓解入园难。因此,今年我市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是能够满足的。

    2、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的基本原则是就近、免试、免费。首先是就近。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必须依法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拥有一个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其次是免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任何学校均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第三是免费。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一律不得收取和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照“自主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决定招生办法,但是其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应当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之后方可实施。新生入学必须坚持均衡分班,不得借各种名义违规编班。

    3、“中专+普通本科”、“中专+专科高职”是怎么回事?

    答:去年,我市经省教育厅批准,启动了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中专+普通本科(中专和普通本科分段连贯培养)”、“中专+高职专科(中专和高职专科分段连贯培养)”两种招生改革新举措,今年将继续推进并深化这一改革举措。两项招生新举措的主要内容是:

    1.中专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即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习3年,中专毕业并符合本科高等学校入学标准,即可升入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习4年(二本),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2.中专与高职专科3+2或3+3分段培养。即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习3年(护理专业为4年),中专毕业并符合专科高职院校入学标准,即可升入公办专科高职院校学习2年或3年,符合毕业条件,颁发专科学历证书。

    4、我市初中毕业生如何报考“中专+普通本科”、“中专+高职专科”学校?

    答:(1)我市中专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为提前批次招生,面向全市招生(含五区二市),初中毕业生需填报志愿,由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录取,志愿可填报1-3个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学校可填1-2个专业,同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与不同高校合作,视为不同中等职业学校填报。(2)中专与高职专科3+2或3+3分段培养招生与全市职业类学校招生同步进行,面向全市招生,初中毕业生不需填志愿,凭中考准考证和成绩单,直接到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部门进行咨询、申请和登记,也可通过网络登记,由对接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按报名登记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共同择优录取。

    5、“中专+普通本科”、“中专+高职专科”学习模式中,学生中专阶段学习结束,是否要参加高考才能升入对接的高等学校?

    答:学生中专阶段学习结束,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学习,不需参加高考,但是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技能水平等必须达到高等学校入学标准,高等学校入学标准由合作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共同制定,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6、“中专+普通本科”、“中专+高职专科”学习模式中,学生在中专阶段学习和高等教育阶段学习,享受何种待遇?

    答: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期间享受中职学生的各项待遇,中职阶段免学费,升入高等学校享受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的各项待遇,即高等教育阶段是普通高等教育,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高等学校完全一样。

    7、“中专+普通本科”、“中专+高职专科”衔接模式有何特点?

    答:“中专+普通本科”、“中专+高职专科”衔接模式按照“专业对接、课程衔接、实践导向、双证融通、中高连贯、校企合作”要求,突出学生全面素质、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培养工作一线应用型高级人才。

    8、今年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新的调整,请介绍下新的资助项目。

    答:(1)从2012年秋学期开始,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发生了变化。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州市教育局以及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文件《关于印发<常州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常财教〔2012〕38号),文件规定,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此外,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12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发放。

    (2)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新华字典>发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财〔2013〕7号)要求,从2012年起将《新华字典》纳入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范畴。2012—2013学年,我省免费《新华字典》发放对象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从2013年秋学期起,免费发放对象为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一年级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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