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2014年9月30日前在常州参加的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按照省人社厅[2015]224号文件,试点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并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规定计息,在本人退休时,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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