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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面向全市征集人社工作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1-11-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倾听民声、收集民意、汇集民智,提升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满意度,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6日至1031日面向全市征集人社工作意见建议。现将征集到的二条意见建议及答复反馈汇总如下:

一、“菡萏”网友于2021102614:05邮件提问:我是20206月毕业的研究生,今年到常州企业工作,建议对我们这样情况的人才资助金额和方式公开宣传,能方便快捷办理。

答:“菡萏”您好,欢迎来常州创新创业。根据您的情况,可以享受生活资助、租房资助和购房资助。生活资助500/月,发放3年;租房资助600/月,发放三年,购房资助5万元,一次性发放。租房资助和购房资助可以在缴满6个月社保后,通过“我的常州”APP中的“创新政策速兑”申请,生活资助无需申请,以“非申即享”的方式发放,在您缴满6个月社保后,系统会自动将资助发放到您社保卡金融账户。具体购房资助、租房资助和生活资助的政策细则可以在“我的常州”APP中查阅。

二、“Jing”网友于2021102715:37邮件提问:我是一家交通运输企业的HR,我们属于工伤预防的重点企业,建议政府能关注企业的工伤预防培训,给予平台和经费支持,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答:“Jing”网民您好,根据《转发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常人社发〔20181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目前已经面向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开展2021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均可以申报:1.属于2021年我市工伤预防重点行业领域;2.依法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且参保缴费累计满12个月。同一申报主体可申报宣传项目、培训项目各1个,合计不超过2个。企业规模划分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的规定执行。2021年市本级预算单位工伤预防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00万元以内(含本数,下同),其中工伤预防宣传项目40万元以内、工伤预防培训项目60万元以内。每个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项目经费预算一般不超过10万元。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可以直接实施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直接实施的,应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工伤预防服务,并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如您所在的企业符合申报条件,请将资料报送至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天宁区锦绣路2号)1-2号楼C区12号窗口。咨询电话:85588975、86813228。

现对结果予以公示,感谢广大群众对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渠道,听取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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