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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产业紧缺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17-12-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文件对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有哪些资助?

答:《关于加快产业紧缺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规定:1、对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2、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3、对引进的“双一流”、“211工程”院校理工类等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4、对引进的《泰晤士报》前400强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二、文件对引进紧缺人才的企业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关于加快产业紧缺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规定:1、对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人才的企业给予6万元引才资助。2、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的企业给予6万元引才资助。引才资助分3年拨付。

三、引进的紧缺人才在常州购房后怎样办理购房补贴申请手续?

答:新到常州工作的高层次、可在次年3月底前同意由所在企业向辖市区人社局提出《常州市引进优秀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区、市两级人社局审核后,经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确定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名单。引进的人才应在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名单确定后2年内在常州购房,并凭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领取购房补贴。

四、文件中怎样体现企业的用人自主权?

答:《关于加快产业紧缺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赋予星级企业优秀人才认定自主权,对企业引进年薪在20万元以上的优秀人才,不设学历、职称等限制,每家企业每年可推荐1人,经评审后择优资助,对引进后2年内购房的人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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