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市房产权属登记的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13-07-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问:常州的房产契税是多少?有无首套房和二套房区分?

  答:目前首套房的契税是90平米及以下1%,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套房一律3%契税的政策。

  2.问:你好,我九月份要拿房,请问要交哪些税?分别是多少钱?交给谁?

  答:契税首套房144平米以上3%,144-90平米1.5%,90平米及以下1%,二套房一律3%。交给市契税征收所,由开发商代收代付。维修基金有电梯120元/平米,无电梯60元/平米,由市物业管理中心收取。也是开发商代收代付,办理房产证,交纳房产登记费80元/件,由市房产登记中心收取。

  3.问:办房产证,要什么资料,找哪个部门。

  答:您好!购买商品房,请携带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销售发票、商品房结算单、契税完税证、维修基金发票到市房产登记中心三楼办理。地址:常州市延陵中路21号房地产市场大楼,咨询电话:968897。如果商品房在新北区,请到新北区房产管理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5127630。

  4.问:想咨询一下想开无房产证明需要带哪些资料?

  答:请携带身份证到市房产登记中心综合档案馆三楼办理《住房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即首套房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交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有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交小孩的户口簿。地址:常州市延陵中路21号房地产市场大楼,咨询电话:968897。

  5.问:如何开首套房证明?

  答:请携带身份证以及常州集体户口证明到是房产登记中心综合档案馆(三楼)去办理《住房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即首套房证明。

  6.问:外地户口,不在常州工作,能在常州全款买房吗?能否办理房产证?

答:您好!可以在常州全款买房,也能办理房产证。凭购房合同、销售发票、商品房结算单、契税完税证、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发票、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到市房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地址:常州市延陵中路21号房地产市场大楼,咨询电话:968897。

  7.问:我是常州人,户籍在常州,在南京的单位工作,公积金单位交在南京。不知道能否在常州使用公积金。
  答:您好!根据常州市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异地公积金不能在常州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原来仍有过可使用公积金的政策,现在已取消了。

  8.问:外籍个人可以在常州买房吗?有什么政策吗?

  答:您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和我中心有关操作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要由有关部门出具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指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专家证》,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取得时间超过一年。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他住房的书面承诺,同时购房合同必须经过市公证处公证。

  9.问:我想请问办商铺产证的话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谢谢。

  答:您好!请携带购房合同、销售发票、商品房结算单、契税完税证、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发票、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到市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证。地址:常州市延陵中路21号房地产市场大楼,咨询电话:968897。

  10.问:公司厂房是否有房产证可否查询,如房产证,现今办理房产证流程是怎么样?谢谢!

  答:您好!公司可以出具介绍信到市房产登记市房产登记中心综合档案馆进行查询有无房产。至于办理房产登记工作流程:商品房:凭购房合同、销售发票、商品房结算单、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若是单位,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行政机关法人证书。法定代理人任命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自建房则需提交有关建房的一整套材料:地名、公安编号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房屋规划平面图、白蚁防治证明、测绘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任命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委托书。

  11.问:买卖(过户)相关

  答:买卖:营业税及其附加约5.55%,满5年144平米以下免征收,144平米以上按转让收入减去购房原价的差额征收,不满5年均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按转让收入1%,满5年且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交易手续费3元/平米,房产登记费80元/件。双方当事人及配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国土证、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到市房产登记中心去办理过户手续。地址:常州市延陵中路21号房地产市场大楼,咨询电话:968897。

  12.问:赠与费用

  答:赠与——赠与公证费按收益额2%(指房屋现值)契税3%,交易手续费1.5元/平米,房产登记费80元/件。

  13.问:继承公证

  答:首先您们应到市公证处去办理继承公证,明确由谁继承,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也就是说夫妻健在的一方继承,则女儿放弃继承权。若夫妻健在的一方放弃继承权,则女儿继承。但该一方还要办理赠与公证,自己一半的产权送给女儿。然后继承人携带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继承(赠与)公证书、房产证、国土证到市房产登记中心去办理。地址:常州市延陵中路21号房地产市场大楼,咨询电话:96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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