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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落户政策放宽

发布日期:2020-07-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市辖区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溧阳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常州市非户籍人口落户实施办法》出炉,迁户口更加方便了,目前具体解读如下:
《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市辖区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溧阳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畅通其他落户通道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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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与2019年的《常州市户籍准入管理若干规定》相比有哪些变化:
(一)市辖区放宽落户条件
一是取消缴纳社会保险、申领居住证均满1年的设置;
二是随迁子女由未成年子女放宽为未婚子女;
三是增加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随迁;
四是租赁房屋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由5年放宽为3年,取消申领居住证满5年的设置。
(二)溧阳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一是对于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两个条件,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申请落户;
二是取消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设置;
三是取消申领居住证的条件设置;
四是随迁子女由未成年子女放宽为未婚子女;
五是增加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随迁。
(三)实施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一是符合在常就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二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一次回本市的原籍落户,也可以申请一次迁入本市在读的高校落户。
(四)先落户后就业
符合在常就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此条款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才引进审核,公安部门负责落户。
(五)职业技能人才落户进一步放宽
取得初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取消了随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申领居住证均满1年”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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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可预约办理
需办理迁移业务的居民,可通过“常州公安微警务”上报申请材料。公安机关审核通过之后,居民携带材料原件去派出所窗口办理,真正实现“一次见面”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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