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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12月30日至31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4-12-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2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12月30日至31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建议议程为:审议《常州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听取市政府关于2025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常州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审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审议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等各类建议名单(草案);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补选省人大代表;审议人事任免案;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同意将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常州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等各类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决定将上述两个条例草案修改稿、建议名单(草案)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2025年度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同意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主任督办件处理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代表工作情况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和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徐新民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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