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聚焦我市市场主体关切,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更大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加快恢复发展,全力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现将《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发布,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3年3月2日至3月12日。
二、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和建议:
1.信函:邮寄至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邮编:213022;请在信封上注明“《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2.传真:发送至0519-88588024;请在首页注明“《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3.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71107084@qq.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三、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研究,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附件:1.《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常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1
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市监〔2023〕40号),进一步聚焦我市市场主体关切,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优服务、好作风”四大主题,更大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加快恢复发展,全力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便捷市场准入退出
1.全面推进“一照多址”改革。允许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同一(县)区登记机关辖区内,可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直接申请增加经营场所备案,方便市场主体扩大经营规模。对需要前置审批的市场主体申请办理“一照多址”,如许可证件上已载明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可参照办理。(责任部门:行政服务处)
2. 推进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承诺制改革。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开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市场主体在申请设立、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通过“住所产权核验”系统核验,仅需提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书》,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作为司法文书送达地址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免于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责任部门:行政服务处、科技与信息化处)
3.强化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按照省局工作部署,着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在涉企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大电子证照归集力度,推行市场主体身份码,实现基于电子营业执照的“一码承载信息、证照集成展示”。(责任部门:行政服务处)
4.优化登记审批方式。推进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全程网上办理,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网上登记服务效率。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市场监管行政审批远程评审工作规程和告知承诺规范,推行“只见一次面”评审。(责任部门:行政服务处)
5.延长涉企许可有效期限。因不可抗力影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证、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有效期届满无法按期换证的,经单位自检符合要求后,可网上申请办理延期6个月。鼓励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采取自我声明的方式免评审换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可以申请免考换证。(责任部门:行政服务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二、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6.优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在各类专项行动及联合检查中,对于网上已办理延期的检验检测机构,予以认可,不予处罚。结合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对跨境电商企业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下属事业单位市食品药品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结合自身技术资源,制定出台《助企纾困检验检测服务清单》,共计三大类14项服务内容,为食品、药品、纤维等行业的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提供技术支持和检验检测服务。(责任部门:财务审计处,常州市检验检测标准认证院、常州市食品药品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所属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7.加强涉企价费整治。开展涉企收费和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落实价费减免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大宗商品和原材料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缓解企业成本上涨压力。(责任部门: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执法稽查处、市场监管执法监督局)
8.多渠道助企融资。加强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为企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压缩企业专利申请授权周期。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2023年向企业提供总额不少于25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贷支持。设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对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按同期LPR标准的50%给予贴息补助,同一企业最高10万元。扩大“苏质贷”金融产品影响力,为企业加强品牌管理、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注入信贷资金支持,全市年度融资金额突破10亿元。深化政银合作,推广“常个贷”个体工商户信贷产品,助力“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责任部门: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质量发展处、行政服务处)
三、加大市场主体帮扶
9.扶持培育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积极争取“个转企”试点,加大“个转企”政策支持。对全市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升级为法人企业的,给予“个转企”财政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5万元。允许“个转企”企业依法继续使用原字号并保留行业特点,支持个体工商户将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转移至企业名下。(责任部门:行政服务处)
10.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推动首席质量官制度覆盖全市70%规模以上企业,选择5个行业、200家企业开展新一轮质量提升行动。2023年新建3个以上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窗口,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组织国家、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深入服务先进制造企业100家以上,深化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责任部门:质量发展处、产品质量处、计量处)
11.深化食品企业帮扶行动。开展“名特优”食品小作坊食品推介活动,2023年组织对20家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60家以上食品小作坊进行风险排查和技术帮扶,帮助餐饮、乳制品、中型以上肉制品生产等企业建立实施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动食品中小企业提档提质。(责任部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
12. 助力产业发展。服务新能源之都建设,坚持质量变革、知识产权驱动、龙头带动、精准赋能,深入服务太阳能光伏、动力及储能电池、新型电力装备以及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链,实施品牌培育、标准引领、知识产权护航等八大行动(详见《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助力新能源之都建设“双链赋能”行动方案〉》,常市监〔2023〕4号)。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组织重点电商企业落实《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围绕广告发布、知识产权、规范促销、消费投诉、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企业关注点,开展电商平台合规培训。开展“一企一策”精准指导服务,主动了解、及时摸排电商企业的困难、问题及诉求,制定可行措施。引导电商平台企业为个体工商户入驻开辟绿色通道、开展免费技术培训。在省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下,指导有条件的园区申报数字广告产业园区。(责任部门:质量发展处、计量处、标准化处、检验检测与认证监督管理处、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网络交易监管处、广告监管处)
13.强化产业链发展技术支撑。实施重点产业链标准化提升工程,按照《关于实施重点产业链标准化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苏市监〔2023〕311号)文件要求,分年度起草晶硅光伏、传感器、纺织设备、先进碳材料、工业机器人、动力电池6项全省重点产业链标准化工作行动计划。2023年力争1个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获批、1个省级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落户。支持和推进智能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关键机械系统及部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提升先进碳材料重点实验室服务全产业链检测能力,新增10项参数检测项目。围绕江苏省50条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力争2023年成功申报筹建国家质检中心1个。在全省有优势的高新技术领域,培育省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和仪器仪表产业园,加强对现代先进测量产业的支撑。打造检验检测服务重点产业链信息平台,制定发布全市检测能力供给和重点企业检测需求清单。打造生物医药产业检测技术万博体育APP官方网_万博体育manbetx3.0平台,为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支撑。(责任部门:标准化处、计量处、检验检测与认证监督管理处、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常州市食品药品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4.增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力度。深化“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放心消费创建“双创”活动,打造“市监蓝”护航民生消费样板,以典型引路,带动各类示范街区提升品质。开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推进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积极参加长三角特色伴手礼巡礼活动。启动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三年提升行动(2023-2025),开展农村地区农产品、餐饮、农资、药械、旅游、金融、快递等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十项重点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乡村振兴。会同成员单位联合培育、评定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100家。开展“阳光餐饮”和“清洁厨房”行动,全市“阳光餐饮”单位累计达2万家,在饿了么平台设立阳光餐饮专区,引导2000家网络订餐单位实施阳光餐饮,打造3000家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培育20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加强旅游、餐饮、停车等价格监管预警和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民生热点领域价格行为。(责任部门:市场与消费环境监督管理处、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市消保委、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
15.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环境。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作用,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清理废除在资质许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歧视性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制定和调整产业政策的必要程序,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维权联系点和基地建设。(责任部门: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执法稽查处、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16.打造宽严相济监管环境。推进“双随机+信用”抽查,统筹年度抽查计划的制定,推动省“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模型应用,对信用水平高、风险等级低的市场主体,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事不扰”。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有关规定,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建立信用惩戒缓冲机制,探索开展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打造“增信云服务”品牌,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信用修复申请快速办理,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市场主体留足发展空间。(责任部门: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法规处、执法稽查处、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各相关处室)
五、完善政企服务机制
17.坚持问需于企。结合基层联系点制度、助企纾困若干措施、助力新能源之都建设“双链赋能”行动等,制定市场监管“政策包”“信息包”“工具包”等惠企“大礼包”,常态化开展走访挂钩联系企业活动,及时了解市场主体发展状况和政策诉求。加强对市场主体发展的动态监测和深层分析,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处、市场与消费环境监督管理处、各相关处室)
18.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在登记审批、信用修复、质量提升、知识产权、合规经营等方面,开展精准指导,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持续开展“了不起的小店”宣传推广活动。(责任部门:行政服务处、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处、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各相关处室,市私个协会)
以上政策除有明确实施期限的,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类助企纾困政策的统筹衔接,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推动各项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完善政策落实机制,强化专班推动、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附件2
关于《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起草背景
出台《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实施方案》,旨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市监〔2023〕40号),以更大力度促进我市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全力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二、文件起草过程
在《实施方案》起草前,对于《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措施》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市场准入、涉企收费、涉企服务、产业发展、消费环境等方面开展了深入调研,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和常州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实施方案》。
三、文件核心内容
(一)深化改革力度,便捷市场主体准入。全面推进“一照多址”改革,推进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承诺制改革,推进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全程网上办理,实施市场监管行政审批远程评审工作规程和告知承诺规范,推行“只见一次面”评审。简化药械许可备案流程,延长涉企许可有效期限。
(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对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和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半收取(实施期限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常州市食品药品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符合教育局“双送检”要求的中小学生校服、全市粮食经营市场主体委托检验、相关单位疫情防控药品委托检验的检测费用减半收取(实施期限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开展涉企收费和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落实价费减免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优化涉企服务,加大市场主体帮扶。全市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升级为法人企业的,给予“个转企”财政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5万元。推动首席质量官制度覆盖全市70%规模以上企业,选择5个行业、200家企业开展新一轮质量提升行动。对全市列入民生实事的29条餐饮示范街区、3000余家餐饮示范店,按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的原则开展行政指导。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2023年向企业提供总额不少于25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贷支持。常态化开展走访挂钩联系企业活动,及时了解市场主体发展状况和政策诉求,制定市场监管“政策包”“信息包”“工具包”等惠企“大礼包”。
(四)立足部门职能,助力产业健康发展。深入服务太阳能光伏、动力及储能电池、新型电力装备以及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链,实施品牌培育、标准引领、知识产权护航等八大行动。推动电商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强化产业链发展技术支撑。
(五)营造良好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深化“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打造“市监蓝”护航民生消费样板,开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推进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有关规定,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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