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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推进影像检查数字影像服务和检查结果互认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5-03-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25年2月10日-3月12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示《关于推进影像检查数字影像服务和检查结果互认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期30天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工作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积极响应。意见征集期内,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到了社会公众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多项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数据安全与患者权益保障机制。一是要求影像中心建立数据泄露应急预案,确保数据安全;二是要求医疗机构及影像中心遵循法律法规,增加患者授权条款,加强隐私保护;三是规定数字影像服务的免费存储期限,建立投诉渠道受理患者投诉。

二、明确互认范围与相关业务标准。一是进一步明确互认项目清单;二是明确PACS系统对接技术和影像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影像数据上传时效性等,提升互认影像质量。

三、完善管理机制。一是按数据上传情况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允许基层医疗机构与第三方影像中心合作,提升数字化能力;二是建立市级影像质控专家库,定期开展交叉飞行检查;三是要求三级医院开放影像诊断知识库,通过影像中心向基层提供AI辅助诊断工具;四是建立数字影像服务质控基金库,并明确医保激励资金分配方式。

关于以上意见建议,部分内容,如互认目录清单、影像质量标准等已在相关文件进行了规定。对于其他建议,市医疗保障局将会同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研究论证,不断完善数字影像服务政策。感谢各位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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