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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我参与 常州市有奖征集金点子、秀短片

发布日期:2015-08-0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交通理念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文明交通建设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素质,摒弃道路交通陋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等单位,自8月10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宣传活动。
  (一)道路交通管理“金点子”征集活动
  1、“我议交通管理”:针对我市实际,议出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方面好的意见和建议;
  2、“我谈轨道交通”:针对我市实际,谈谈您对目前轨道交通建设期间,道路交通组织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评审办法: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2名,奖金1000元;
  参与奖若干名,奖金500元。
  评审标准:
  参评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到具体的某件事上,经评审小组评定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可操作性并被市交管部门采纳的意见和建议即为“金点子”。在一个评审周期内,一、二、三等奖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视情况可空缺。
  (二)“秀”文明交通活动
  1、“我说交通陋习”:针对我市实际,说出您心中最讨厌的道路交通陋习与您建议的解决办法;
  2、“我秀文明交通”:向全社会征集以“交通关系人人,人人关爱交通”为主题的公益广告、短片、标语等微视频,要求语言精炼、形式活泼,时长控制在2分钟以内。
  评审办法: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2名,奖金1000元;
  参与奖若干名,奖金500元。
  评审标准:
  交通陋习及其治理建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微视频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生动活泼,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时长控制在2分钟以内。在一个评审周期内,一、二、三等奖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定,视情况可空缺。
  参评的微视频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未参加其他评比活动并获奖的作品;录用前如发现抄袭作品即取消评选资格,录用后的作品经查实属抄袭的,将收回所发奖金,由此引发的版权使用等后果由投稿人承担;作品一经录用,版权归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有。“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在“常州交警”、“常州车管所”微信平台开辟专栏,设道路交通管理“金点子”征集活动、“秀”文明交通活动子栏目,参加活动的人员一律通过两个微信平台专题页面报送资料、信息、视频等,通过邮寄、电话、传真等其他渠道报送的,一律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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