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9年3月15日,常州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贯彻执行2019年4月15日将实施的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对电动车生产和销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电动车新业态安全管理以及电动车通行安全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问:我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新国标,还能上牌吗?
答:2019年4月15日前,在用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符合旧国标且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的,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非本市户籍需本市居住证)、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等,到就近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免费登记上牌;不符合旧国标、不在目录内的,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到就近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办理实名备案登记,发放黄色“Y”字段临时信息牌。去年9月27日开展集中上牌以来,全市累计上牌19.5万辆,其中“Y”字段临时信息牌2.6万辆。
问:2019年4月15日以后,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
答:2019年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非本市户籍需本市居住证)、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等,携带车辆至全市各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核发全省统一新号牌。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再办理备案登记。
问:什么是临时信息牌?临时信息牌可以使用多久?
答:针对在用电动自行车中,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我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进行实名备案登记,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发放黄色“Y”字段临时信息牌。
对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使用有效期限至2024年4月14日,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问: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能否上牌?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标准、且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者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可以登记上牌;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予登记。
问:去年以来我市对寄递、外卖等配送服务车辆规范管理,目前情况怎样?
答:1.本市邮政、快递配送服务车辆由本市快递协会全面实施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车辆尺寸、统一编号放大、统一登记发证“四统一”行业自律管理。截至目前,完成寄递三轮车“四统一”4359辆。
2.本市外卖配送电动自行车逐步实行登记上牌、戴安全头盔、统一编号“三统一”企业自律管理。截至目前,完成“饿了么”、“美团”外卖电动自行车餐箱编号675辆。
3.对寄递、外卖配送服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现场执法、集中抄告、失信惩戒、行业禁入。去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交通违法151起,查扣违规车辆45辆,逐一抄告相关快递企业,责令企业落实内部惩戒、履行主体责任。
下一步,积极推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淘汰报废,引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将电动三轮车置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能源微面货车等车辆,加强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
问:2019年4月15日后,如何规范电动车管理?
答:公安交警部门严格贯彻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新标准,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通行安全管理,依法严查电动车无牌上路、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现场执法曝光。加强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整治,依法严查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违规上路行驶。推行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对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现场执法、信息推送、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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