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废止部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建议的结果反馈
2024年11月2日至12月2日,常州市水利局就拟废止《常州市水利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常水规〔2017〕1号)、《常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常水规〔2019〕2号)、《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暂行管理办法》(常水规〔2020〕1号)3个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目前,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已经结束,意见征求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