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常州市城市绿化废弃物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社会各界对城市绿化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工作得到了公众的积极响应,征集期内,收到了广大网民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修改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对相关反馈意见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以下合理意见予以采纳:
网友建议:《征求意见稿》第七条“本市支持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研发和应用……”建议明确支持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主体,“本市”概念比较宽泛,主体不明确。
市城市管理局采纳情况:同意采纳,修改为“鼓励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研发和应用…。”删除“本市支持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同时,网友提出的其他问题和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均给予了回复。在这次意见征集活动中,公众积极参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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