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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申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

发布日期:2019-07-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参保人员(不含临时账户人员)或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申领丧葬费、一次性直系亲属抚恤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余额),所需材料如下:
基本材料:正常死亡: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形死亡:1.交通事故死亡或他杀死亡的提供公安机关和法院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民事赔偿判决书》或《民事赔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非正常死亡(排除他杀)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出警记录或排除他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专项材料:单位办理:提供单位开户行及账号。
直系亲属办理:直系亲属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系亲属本人银联卡(借记卡)原件、《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个人申请继承申领表》(一份)、死者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直接反映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的户口簿),如不能提供,则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反映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的户籍底册或常住人口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不含临时账户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本人不再延长缴费,且不再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自愿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以申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所需材料如下:
基本材料:《常州市企业职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申请书》(一份,由职工本人填写);1995年12月底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提供《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原件一份,由局养老处提供);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专项材料:单位办理:提供单位开户行及账号。本人办理: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联卡(借记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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