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5日至8月4日,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常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社会各界对常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工作得到了公众的积极响应,征集期内,收到了广大网民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的修改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对相关反馈意见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以下合理意见予以采纳:
网友建议:《征求意见稿》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对损害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行为有批评、劝阻和举报的权利。”建议对于“损害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批评、劝阻和举报”并不仅是权利,而是应当以“批评、劝阻和举报”方式制止。
市城市管理局采纳情况:同意采纳,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对损伤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行为应当批评、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同时,网友提出的其他意见和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均给予了回复。在这次意见征集活动中,公众积极参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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