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晋陵南路向南延伸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晋陵南路向南延伸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2〕2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改善居民出行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实施晋陵南路向南延伸段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北起中吴大道,南至武进区界,道路全长515米,一般路段红线宽38米,标准横断面为4米人行道+30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公交站台、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荷载标准为BZZ-100KN;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
2、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5508万元,其中:房屋征收、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1517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讯等管线工程投资338万元,资金来源由各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2〕68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200020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2〕68号)。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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