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常州分行:
你行报来的《关于江苏银行常州薛家支行装修项目的请示》(苏银常发〔2013〕18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你行网点建设,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原则同意你行实施江苏银行常州分行薛家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二、该项目对你行租用的常州天宇购物广场3幢101号、102号、144号一层和二层营业用房进行装修,装修总建筑面积650平方米。其中:一层装修面积325平方米,主要功能和布局为对外营业大厅(包括业务办理区、VIP网银区、凭证间、员工休息室、机房等);二层装修面积325平方米,主要功能和布局为办公用房(包括行长室、副行长室、洽谈室、综合管理部、业务发展部、会议室、资料室、活动室等)。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48万元,资金来源由你行自筹解决。
四、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五、请你行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批复文件要求(苏银发〔2013〕69号),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装修标准和投资规模,争取工程尽早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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