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常州金融商务区市政配套工程(二)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5〕2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常州金融商务区市政配套工程(二)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规划新一路以东、北塘河以南、横塘河以西、竹林北路以北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及配套工程。
1、道路工程。汇川路西起新一路,东至东经120路,全长172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青业路西起新一路,东至东经120路,全长233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19.5米;汇安路西起新一路,东至东经120路,全长201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丰瑞路西起德润路,东至龙汇路,全长191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0米;丰宝路西起德润路,东至横塘河西路,全长590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0~23米;丰泽路西起龙汇路,东至横塘河西路,全长400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福安路北起北塘河路,南至新堂北路,全长1033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0~23米;德润路北起北塘河路,南至竹林北路,全长1545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5米。
2、桥梁工程。福安路在桩号HK0+720.28米跨景观河道处新建桥梁1座;德润路在桩号GK0+739米和GK1+494.06米跨景观河道处分别新建桥梁1座。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82592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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