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驾驶人自身驾驶安全及公共交通安全,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7条第1款第5项、第6项之规定,决定注销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许可。现公告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限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519号)领取《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正本),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常州市公安局或万博体育APP官方网_万博体育manbetx3.0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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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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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驾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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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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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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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0179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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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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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22010300687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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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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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013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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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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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22010300687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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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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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8337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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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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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2201030068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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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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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0208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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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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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2201105606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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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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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40209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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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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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22011128783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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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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