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金泽家园及翠竹公园周边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3〕6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道路通行水平,改善周边区域居民出行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实施金泽家园及翠竹公园周边道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包括3条道路及配套设施。
1、规划道路一西起庙湾村西路,东至龙城大道,道路全长475米,其中:庙湾村西路至规划道路二,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9米,标准横断面形式为1.5米人行道+6米车行道+1.5米人行道;规划道路二至龙城大道,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2米,标准横断面形式为1.5米人行道+7米车行道+3.5米人行道;
2、规划道路二北起规划道路一,南至横塘浜路,道路全长285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9米,标准横断面形式为1.5米人行道+6米车行道+1.5米人行道。
3、横塘浜路西起规划道路二,东至龙城大道,道路全长343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标准横断面形式为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4、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路灯、公交站台、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荷载标准均为BZZ-100KN;设计车速规划道路一和规划道路二为20公里/小时、横塘浜路为3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均为10年。
2、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389万元,其中:规划道路一(庙湾村西路~规划道路二段)工程建设投资的50%,共23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常惠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规划道路二全部工程建设投资、规划道路一(庙桥村西路~规划道路二段)工程建设投资的50%,共712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其余道路、绿化等工程建设投资126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讯等管线投资171万元,资金来源由各相关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2〕91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200038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3〕17号)。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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