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电子政务中心:
你单位常电政发〔2015〕4号文及《常州市政府网站安全监测防护平台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安全管理,统一对重要门户网站及信息系统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实时监测和安全预警防护,提升网站安全水平,同意你单位建设常州市政府网站安全监测防护平台项目。
二、该项目建成后拟实现对重要市级政府部门网站(包括38个政府部门和23家其他单位)的安全监测防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定制开发常州市政府网站安全防护监测与预警平台;购置网站防护模块安全设备;政府网站二级等级保护测评。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89万元,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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