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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注册登记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672/2016-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管[2016]7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16-01-18 公开日期:2016-01-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并予以社会团体法人注册登记
关于同意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注册登记的批复
常民管[2016]7号

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筹):

    你们《关于成立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的请示》收悉。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全面提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的素质和学术水平,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并予以社会团体法人注册登记。

    希你会成立后,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社团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社团年检,为促进我市经济和文化的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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