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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3-0016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人〔2023〕25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3-06-25 公开日期:2023-06-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2023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
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的通知
常教人〔2023〕25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精神,各校在推荐名额范围内择优推荐申报人员。
  各校使用“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推荐申报评审人员信息,并按《2023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样式进行编辑、排版(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信息表》只填写申报评审人员信息,符合初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信息无需填报。
  如因《信息表》中的数据错误而影响考核、评审,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多元评价结果有效期
  2023年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各项考试(考核)结果当年有效。
  三、免考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人员,2023年可免于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考试
  1.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得国家金牌(一等奖)的;
  2.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中国科协主办的两项全国性竞赛(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
  3.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艺术展演获得前三名或一等奖及以上的;
  4.任现职以来获省级教学成果或教育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及以上的;
  5.近3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获省级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信息化教学能手比赛)一等奖的。
  (二)近3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拍摄过常州市教科院组织的精品课的申报人员,2023年可免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四、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考试
  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考卷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试卷共200分,其中理论题100分,教科研水平(中级为教育理论应用,下同)测试题100分。
  (一)考试内容
  以《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考纲,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标准、信息化教学素养、教育理论应用(中级)、教育研究方法(高级)等方面内容。
  (二)考试形式:开卷考试。
  (三)考试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
  (四)考试组织与管理
  1.由常州市教育局主办,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办。
  2.高级考试:常州市教育局负责直属单位、行业学校、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中级考试:常州市教育局负责直属单位、行业学校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3.考试收费:教育理论考核与教科研水平测试替代论文鉴定和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苏价费函〔2002〕62号),其中教育理论考核50元/人,教科研水平测试50元/人。
  4.考试成绩与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综合评审挂钩。
  5.考试报名
  (1)局属单位及行业学校于6月30日前将《信息表》电子稿、纸质稿送市教育局人教处审核。
  (2)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30日前将已审核的《信息表》电子稿、纸质稿报市教育局人教处。
  6.准考证发放
  参考人员准考证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于8月21日前发给参考人员。
  7.成绩发布
  常州市教育局公布全市申报高级职称、直属单位和行业学校申报中级职称考试通过人员名单。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地区申报中级职称考试通过人员名单。
  五、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一)考核对象:《2023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表》中记录的申报高级教师且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成绩均通过人员。单科通过的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其中:教育教学理论低于68分或教科研成绩“差”的人员不得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二)考核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自定。
  (三)考核形式:借班上课。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评课标准:常州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详见附件3)。
  (五)考核组织与管理
  1.常州市教育局负责市区(含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局属单位及行业学校)的考核工作。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教育局负责各自辖区的考核工作。
  2.市区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于9月14日至15日进行,地点在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局属学校及行业学校以校为单位,其他学校以区为单位集体报名。考核安排在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另行通知。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教育局教师课堂能力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由各辖市(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第,其中:优秀率为20%,良好率为60%,中差率为20%。考核结束后考核等第比例将由组织考核的教育行政部门在相应网站上公布(以实际参考人数计算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四个等第率,如优、良等第突破比例规定,则由高评委依据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作出合理调整)。
  4.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须于9月22日前结束本地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并向市教育局报送下列材料:(1)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方案(目的、对象、课表、时间、地点、内容、形式、评委、其他要求);(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结果。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不收费。
  六、学生满意度测评
  (一)免测对象: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只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年级的教师可以免于测评。评审时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师德综合考评结果。
  (二)组织方式: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组织。参与测评的学生为申报人员所教一个班的全体学生(具体班级由学校确定)。
  (三)测试内容:学生满意度测评表样式及汇总表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详见附件4、5)。
  (四)测评表统计方法:“较满意”按“满意”计算,“基本满意”不按“满意”计算。
  (五) “满意度”的计算方法:满意度=(测评内容1满意票数+测评内容2满意票数)÷(学生数×2)。
  (六)测评表的处理:学生满意度测评表留底备查,汇总表由测评对象扫描后上传至评审系统。
 
  附件:
  1.2023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表
  2.报名操作方法
  3.常州市中小学拟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评分标准
  4.常州市中小学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所任教班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5.常州市中小学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所任教班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6.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拟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通知单

常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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