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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38455/2022-0007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医疗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医保规财〔2022〕43号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2022-04-25 公开日期:2022-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组织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
关于组织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的通知
常医保规财〔2022〕43号

各辖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全市第二批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全局人员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报名参加申领执法证件考试,考试通过后领取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从事医保基金监管、稽核工作的同志原则上均应报名。各辖区医保分局负责汇总本分局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名单,市医保中心负责汇总本中心(含各分中心)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名单。已持有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和部颁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以及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不需要参加考试。具体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以各单位上报的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为基准(详见附件)。

二、考试时间

为保证考试系统正常运行,考生务必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5月7日9:00—5月24日17:00,此期间内任何时段均可登录考试系统进行考试。请各单位督促本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试,超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另请考生注意,登录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试界面,否则系统将按自动交卷处理。

三、考试方式

参考人员通过远程网络在线考试方式进行。考生需登录“常州市司法行政网”(网址http://sfj.changzhou.gov.cn/)点击“常州市政府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云平台”浮标进入,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各管理员设置的密码(初始密码为6个“1”)自行登录进行考试,手机或电脑均可操作。考试期间每名考生有3次考试机会,有1次以上考试合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才能申领行政执法证件,3次均不合格的考生不予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个人考试成绩以最高分计。

四、相关要求

1. 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拟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参考人员身份审核把关,不得允许执法辅助人员和临时聘用等人员参加考试。对不符合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身份性质的原持证人员,不得报送制证。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请于2022年4月28日(周四)前报送至市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2.市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于2022年5月5日17时前使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常州市政府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云平台,并将考生相关信息录入,未按时录入无法参加考试。

3. 各单位在全部考试结束后20日内,请及时从政务外网登录“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填报考试合格的拟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人员相关信息。

附件: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所属主体(受委托组织)全称

身份证号

性别

处室

执法

区域

执法

类别

编制

类别

联系

电话

是否参加培训

备注


填报人员:               联系电话:



说明:1. 编制类别中:按照人员编制情况填写行政、参公、事业、其他;

      2. 是否参加培训中:已有证人员填写“否”,需新申领证件人员经培训后填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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