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推进我市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宋晓云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顾美香 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处处长
陆礼军 金坛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波涛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和伟 武进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许晓枫 市运输管理处处长
沈大鹏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姜凤翼 市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王丁柱 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船型办),负责内河船型标准化日常工作,船型办设在市运输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宋晓云兼任,副主任由姜凤翼、王丁柱兼任。办公室成员为:袁琪、史常俊、杨益民、虞朝晖、宋晓春、李洪富、佘雪峰。
请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做好本地区内河船型标准化的组织和推进工作。
附件:常州市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职责分工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7月3日
附件
常州市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职责分工
一、船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总体目标和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制定落实本市工作计划;
(2)研究制定本市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
(3)组织、协调内河船型标准化有关工作,确保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二、运管部门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抓好各项工作计划落实;
(2)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3)负责本辖区内河过闸小吨位船舶、单壳液货危险品船舶、老旧运输船舶拆改申请、审批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河过闸小吨位船舶、单壳液货危险品船舶、老旧运输船舶拆改档案资料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河船型标准化实施期间船舶变更管理工作,严格把好本地区船舶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淮河营运准入关,引导航运业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计、建造和使用标准船型,负责标准船的船舶营运证标注;
(6)协助海事(船检)机构共同负责内河过闸小吨位船舶、单壳液货危险品船舶、老旧运输船舶拆改的现场监督与完工验收工作;
(7)协助海事(船检)机构做好本辖区内河船型标准化船舶拆改定点船厂资质认定和调整工作;
(8)协助财务部门做好本辖区政府补贴资金的申请、支付与清算工作;
(9)负责本辖区内河船型标准化实施工作的阶段考核、评估,有关文秘、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10)协助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11)做好其它相关工作。
三、地方海事部门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协调船级社、周边地区地方海事机构,建立船舶检验、登记合作机制;
(2)负责本辖区内河船舶加装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装置改造申请、审批工作;
(3)负责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船舶加装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及现有船舶应用LNG清洁能源改造;
(4)负责本辖区过闸小吨位船舶、单売液货危险品船舶、老旧运输船舶拆改的现场监督、完工验收,编制《船舶拆改完工报告书》;
(5)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河船型标准化船舶拆改定点船厂资质认定和调整工作;
(6)负责在京杭运河苏北段实施禁止过闸船舶和限期退出市场的船舶禁航工作;
(7)负责内河船型标准化实施期间船舶变更管理工作,严格禁止非标准船建造,把好内河运输船舶的审图、检验、登记、签证关,负责标准船的图纸审查批准书(审图意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标注;
(8)负责实施标准船型指标体系、标准船型推广和现有船型比选工作;
(9)做好宣传及其他相关工作。
四、财务部门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
(2)组织补贴资金预算编制;
(3)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的申请和清算;
(4)负责研究制定经济政策鼓励措施;
(5)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五、宣传部门(船型办兼)工作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
(2)组织制定并实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宣传计划、方案;
(3)建立内河船型标准化宣传工作网络;
(4)编制宣传手册,制作宣传画、宣传标语;
(5)负责开展日常宣传和阶段性的集中宣传,总结先进典型,组织新闻媒体定期开展宣传报道;
(6)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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