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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合成生物产业项目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24-0009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生态环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2024〕44号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2024-08-23 公开日期:2024-08-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合成生物产业项目服务的若干措施》
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合成生物产业项目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常环〔2024〕4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优化合成生物项目审批,营造良好市场准入环境,推进合成生物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制定《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合成生物产业项目服务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3日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合成生物产业项目服务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优化合成生物项目审批,营造良好市场准入环境,推进合成生物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举措:

一、加强前期指导服务

(一)加强项目服务。对于列入省、市重大项目清单的合成生物产业项目,实施重大项目“专班会商”和“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信息卡,提前介入,实时跟进,做到“前期有人指导、报批有人协调、建设有人跟踪”。

(二)破解技术难题。加强窗口指导,做好政策解读,适时开展“市区会商”,及时对重大技术问题组织各类专家商讨,合力破解瓶颈制约,保障合成生物产业优质项目顺利落地。

(三)深化政企沟通。坚持长效常态推进“环保接待日”活动,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不定期开展合成生物企业专题服务活动,采取企业座谈、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面对面释疑解惑,为企业提供解决难点和堵点问题的思路和政策指导,着力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环保问题,切实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排忧解难。

二、优化审批工作流程

(四)建立环评审批报备制。全市范围内新上的合成生物领域相关项目,区级审批部门在审批前需向市生态环境局进行报备,及时做好沟通了解,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支持。

(五)优化总量指标保障。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对接服务,指导建设单位编制排污指标减量替代方案,积极拓宽排污总量指标来源路径,优先保障合成生物领域重大项目的排污总量指标需求。支持、指导企业通过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减少污染物排放,鼓励企业对形成的“富余排污权”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开展交易。

(六)推进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试点园区内符合要求的项目实行简化环评内容、优化公众参与等改革措施,探索实施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帮助企业缩短审批时间,降低经营成本。

(七)优化政务服务模式。对经认定的合成生物特色产业,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依法简化排污许可办理流程。

三、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八)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实施绿色领军企业培育计划,立足合成生物产业特点,培育长期达标排放、环保信用优良的先进典型企业,形成绿色发展示范带动效应。主动落实各项激励措施,帮助企业有效降低经营发展成本,激发企业减污降碳源头治理内生动力。

(九)推进“绿岛”项目建设。指导同类企业共建共享污染治理设施,搭建企业污染物统一收集和集中治理的服务站,实现集约发展的同时降低合成生物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成本。

(十)保障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高效推进合成生物相关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结合合成生物产业发展需求及产排污特点,合理布局规划,积极拓展合成生物板块。加强技术研发、技术应用等领域协同发展,促进合成生物配套领域全产业链条完善提升。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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