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常州经开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专利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常州市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本市户籍居民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海外(除中国以外的G20国家及新加坡)、港澳台地区专利有多个权利人的,第一专利权人应符合资助对象要求,其他共有人应为国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中国公民。
二、申报范围
(一)海外授权发明专利
授权日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海外(除中国以外的G20国家及新加坡)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二)港澳台地区授权发明专利
授权日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港澳台地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资助申请
由申请人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自行申报,按照系统指定的文件目录上传下列申请材料:
1.申请表
(1)在系统上填写《江苏省国(境)外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信用承诺书》扫描件(附件2);
2.证明材料
(1)在境外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须提供已入选“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的检索单位出具的法律状态检索报告原件扫描件(附件3)。法律状态检索报告出具日期须在2021年2月20日至3月31日期间。
(2)涉及多个专利权利人的,须提交共同专利权利人书面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主体资格证明原件扫描件;
(3)涉及专利申请权转让的,须提交著录项目变更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涉及企业更名的,须提交企业注册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二)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由常州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对“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申报资助的专利资料进行初审,于3月31日前提交至省知识产权局审核。
(三)审核确定
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海外、港澳台地区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及清单。
(四)资金拨付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根据省知识产权局资金下达情况另行发布资金拨付工作通知,申请人按照资金拨付通知要求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四、相关要求
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请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常州经开区知识产权局组织本区域内权利权人于2021年3月29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以便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时做好审核工作。
咨询方式:
专利资助咨询: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谭露燕89857966。
咨询时间:9:00-17:00,咨询QQ群688461750。
附件:1.江苏省国(境)外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法律状态检索报告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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