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第二批非学科类“白名单”培训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14109488/2023-00133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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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常教监管〔2023〕9号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2023-05-26 |
公开日期:2023-05-26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组织开展全市第二批非学科类“白名单”培训机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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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第二批非学科类“白名单”培训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
常教监管〔2023〕9号 |
各辖市(区)教育局、科技局、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体育主管部门,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科技金融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方便学生和家长遴选培训机构,保障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创建优良的校外培训生态,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非学科类“白名单”培训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一类培训机构
1.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
2.持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3.已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设资金监管专户,并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和上架全部培训课程;使用全国监管平台交费资金流累计达5万元以上。
4.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规范;
5.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其他相关要求。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二)二类培训机构
1.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
2.持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3.已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设资金监管专户,并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和上架全部培训课程;使用全国监管平台交费资金流累计达3万元以上。
4.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规范;
5.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其他相关要求。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二、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培训机构对照申报条件,填写《非学科类“白名单”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自主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2.遴选推荐。各辖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依照申报条件,对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后,填写《非学科类“白名单”培训机构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3.审核报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拟定的“白名单”培训机构名册至“双减”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4.公示发布。“双减”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公示后,向社会公布全市第二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各辖市(区)“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公布。
三、其他事项
1.各辖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2.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于6月30日前,报送拟定的“白名单”培训机构至“双减”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王耀民,电话:85681357。
3.列入“白名单”的培训机构将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并建议中小学生家长根据“白名单”选择培训机构。
4.列入“白名单”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要接受社会监督并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
1.非学科类“白名单”培训机构申报表
2.非学科类“白名单”培训机构推荐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常州市体育局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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