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2021年第十批公告】A、B型机动车驾驶证连续两周期未审验告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21-0020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1-06-03 公开日期:2021-06-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1年第十批公告】A、B型机动车驾驶证连续两周期未审验告知
【2021年第十批公告】A、B型机动车驾驶证连续两周期未审验告知

下列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连续2个周期未审验,请尽快办理审验业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注:信息发布之日已经办理相关业务的,请忽略相关告知信息。


附件:A、B型机动车驾驶证连续两周期未审验人员名单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6月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