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的通知》(工商广字〔2018〕23号)(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省局要求和我市实际,现就全面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整治内容
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1.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
2.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3.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4.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5.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或者社会影响大的广告要做到及时报告,快速处置。
2.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的作用,强化协作执法力度,突出查办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强烈、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案件。同时公布典型案例,树立执法权威,形成有力震慑。
3.强化互联网媒介责任。通过行政指导、约谈会等形式督促互联网媒介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要求其查验广告主的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并及时制止利用其平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从源头杜绝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
4.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各基层局根据辖区实际,摸清和排查辖区内重要网站(平台)、重点企业的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介,作为今后监管和服务的重点对象,同时将《重点网站(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备案表》(附件2)于3月15日前报送市工商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方式,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和宣传,深化专项行动的整体效果和社会影响。同时通过开展行政指导、约谈会、座谈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督促互联网行业自律。
2.扎实推进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照整治内容和时间安排,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市局将对各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同时根据各单位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适时予以通报。
3.做好汇总上报。各单位遇有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汇报。自2018年3月起,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整治期间查处的互联网广告案件和《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上报至市局广告处周俊内网邮箱。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25日前上报。
附件:1.《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的通知》(工商广字〔2018〕23号)
2.《重点网站(平台)或微信公众号备案表》
3.《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