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爱公益组织发展服务中心(筹)
你们《关于常州市天爱公益组织发展服务中心注册登记的申请》收悉。为了进一步服务于常州市各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助推常州社会组织的快速成长,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常州市天爱公益组织发展服务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
希你中心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我市经济社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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