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车辆系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钟楼大队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2020年12月30日前依法扣留,请当事人携相关合法证件,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钟楼交警大队(本市海棠路166号)接受处理,逾期仍未提供合法证明、补办手续或者接受处理的,本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予以处理。请您把被扣车辆上的物品拿走,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您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附件:逾期未接受处理车辆明细(202202)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钟楼大队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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