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城乡规划管理数据监测分析与动态图版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规〔2016〕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城乡规划督察和拓展规划公众服务的需要,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城乡规划管理数据监测分析与动态图版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在你局智慧城乡规划综合平台建设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开发,新增管理事项30余项,统一流程环节、材料、图则,实现审批过程、出具文书、咨询答复、用印签字等全面在线。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线审批与管理、在线督查、一套图动态图版、在线基础环境支撑模块等。
1、在线审批与管理模块。主要包括电子报批服务平台提升、行政许可类流程、指令性任务流程、编码防伪、综合平台运维管理流程、在线考核评价模块、电子印章等内容。
2、在线督查模块。主要包括电子档案督查管理、综合统计、数据报告、建设用地变化数据处理等内容。
3、一套图动态图版模块。主要包括法定规划一张图、图版制作、图版可视化、项目数据处理、更新工具、地下空间一张图等内容。
4、在线基础环境支撑模块。主要包括杀毒软件、规划市区镇内外网网络框架、基础培训环境提升等内容。
5、其它工作。主要包括软件模块工具定制和数据处理加工等。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42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规划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中必须充分体现项目方案评审论证会形成的专家意见精神。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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