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7-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党〔2017〕1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7-01-03 公开日期:2017-01-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领导分工调整
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常环党〔2017〕1号
各辖市、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吴琪明同志:党组书记、局长,太湖办主任(兼)

    主持市环保局(市太湖办)全面工作。

    周忠华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规划计划、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财务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规划财务处、生态文明建设处。

    杨晓春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主管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监察室。

    郁 健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自然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土壤污染防治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市环境信息中心)。

    李允建同志:副局长

    分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行政服务处、环境监理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环境监测处)、市环境监测中心(人居检测防治中心)。

    吴 军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法制、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察和执法、固废监督管理、机动车排污监管、环境科技、水专项、联动执法、环境科学学会、环境公益协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政策法规处、大气污染防治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市机动车排污监管中心。

    王运先同志:党组成员,太湖办副主任

    分管行政管理、宣传教育、环境信息、党建工作、太湖治理和其他水环境管理、环保科技开发推广、环保产业协会等方面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分管组织人事方面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垂管办)、组织人事处、水污染防治处(市太湖办督查应急处)、工会、团总支、妇委会、市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市环境宣教中心。

    毛国才同志:副调研员

    协助周忠华同志工作。

    徐涵春同志:副调研员

    协助李允建同志工作。



中共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7年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