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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告知公告(小型越野客车苏DD67K*)
索 引 号:014109605/2024-0038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4-11-01 公开日期:2024-11-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告知公告(小型越野客车苏DD67K*)
关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告知公告(小型越野客车苏DD67K*)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在告知后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告期届满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期为七日。拟对苏DD67K* (车辆识别代号:WBALS2107H0V19282)的宝马WBALS210小型越野客车发生的13起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向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发布《关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告知公告》,予以公告公示。


附件:关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告知公告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侦查)大队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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