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农用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结论用语、异议处理及复检。
2、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随机抽取三卷薄膜,将抽取到的三卷薄膜去掉外层10米后,每卷取一块,长度4米(或面积不少于4㎡),共3块,其中2块为检验样品,1块为备用样品。
3、检验依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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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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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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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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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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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735-2017
GB/T
667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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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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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伸负荷(纵、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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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735-2017
GB/T
1040.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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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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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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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735-2017
GB/T
1040.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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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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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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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735-2017
QB/T
1130-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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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4、判定规则
4.1 依据标准
GB13735-2017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4.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5、附则
本细则首次发布。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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