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问题,常州市医疗保障局于2021年07月23日至08月21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关于全市范围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及建议。截止期满共收到6封反馈意见建议的电子邮件,主要反映失能人员外出就医的交通费缺乏保障等相关问题,现将意见建议具体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建议内容
6封邮件均反馈失能人员由于出行困难,外出就医、转居等需要专业转运车辆提供服务,家庭支付负担加重,建议把失能人员的出行交通费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内。
二、采纳情况
经研究,对该建议暂不予采纳。试点阶段,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着重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保障,重点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
对于失能患者就医出行保障需求,我市将根据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情况,审慎研判交通费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的可行性,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全市参保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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