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红梅路(延陵中路-和平北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5〕6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实施红梅路(延陵中路-和平北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南起延陵中路,北至和平北路,全长9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改造、树池改造和景观绿化等工程。工程分三段实施:
1、红梅路(延陵中路~罗汉路)两侧人行道保留原有断面形式,靠延陵中路段:东侧为1.3米行道树池+1.4~2.6米人行道+16~30米绿化,西侧为1.3米行道树池+2.6米人行道+2米绿化;靠罗汉路段断面:东侧为1.3米行道树池+1.4米人行道+6米绿化。人行道面材改铺舒布洛克砖,更换侧石、树池盖板,完善无障碍系统。
2、红梅路(罗汉路~小东门路)人行道断面形式:东侧为1.3米绿化隔离带+3米人行道+1~4米绿化,西侧为1.3米绿化隔离带+1.5米人行道+0.4米绿化;更换侧石,完善无障碍系统。
3、红梅路(小东门路~和平北路)人行道断面形式:东侧为1.3米行道树池+2.5米人行道+14~18米绿化,西侧为1.3米行道树池+1.5米人行道+1.2~2.6米绿化;更换侧石,完善无障碍系统。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372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投资259万元,其它费用59万元,基本预备费3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2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审〔2015〕7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