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呈报常州市高架路沿线钟楼区段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钟发改〔2014〕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提升人居品质,原则同意由你区城管局下属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实施常州市高架路沿线钟楼区段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二、该工程主要整治范围为龙江路高架钟楼区段,整治路段总长8.0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出新、低层及多层建筑屋顶喷涂和村庄环境提升等工程。
1、建筑物立面出新工程。立面出新面积60235平方米,其中:河海路至沪宁铁路(钟楼区段),立面出新面积8296平方米;沪宁铁路至星港大道段,立面出新面积6752平方米;星港大道至后塘河段,立面出新面积34192平方米;后塘河至钟楼区界段,立面出新面积10995平方米。
2、屋顶喷涂工程。低层及多层建筑屋顶喷涂面积239932平方米,其中:河海路至沪宁铁路(钟楼区段),喷涂面积20374平方米;沪宁铁路至星港大道段,喷涂面积71619平方米;星港大道至后塘河段,喷涂面积123687平方米;后塘河至钟楼区界段,喷涂面积24252平方米。
3、村庄环境提升工程。包括榨树沟、崔家村、大井村、陈家塘、毛浦村、大(小)袁家塘、塘门桥、野田袁家村、蒋家塘村、潘家塘村、五带头、董家塘、凌家塘、汤家塘、谈家塘、祠堂村、霍西村、小凌、马家桥(前庄、后庄、潘家)、马家(龙江路东)等20处村庄,建筑面积376385平方米。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13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1745万元,其它费用197万元,基本预备费194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承担70%,其余资金由你区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表〔2014〕12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各项前期手续,加强沟通协调,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同时,严格按照申报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组织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与居民生活的关系,减少施工期间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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