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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20号的答复
索 引 号:MB1681397/2024-0007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市监复〔2024〕53号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2024-06-05 公开日期:2024-06-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20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20号的答复
常市监复〔2024〕53号

江红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有序恢复凌家塘市场活禽交易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已收悉,经与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商沟通,现就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积极开展建议办理工作

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代表建议,亲自带队实地调研市区相关市场和活禽经营户,多次专题听取活禽交易工作推进情况,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推进方向。今年4月中旬,我局分管局领导牵头,组织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等五个部门召开工作座谈会,就建议办理和活禽交易管理工作听取各职能部门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工作推进方向和计划。同时,我局还针对活禽交易监管执法的难点、堵点问题,举行系统内部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摸清底数,群策群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为下一步工作推进打好基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立足各自职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前往周边城市交流学习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负责人和辖市区市场监管部门领导,赴无锡和扬州等地交流学习活禽交易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了解工作开展和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同时,针对《建议》中提到的《常熟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活禽交易的通告》,我局积极与苏州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了解当地禽类管理工作实际情况,以及恢复活禽交易的程序步骤。 

三、推进活禽交易长效管理

2024年5月22日由市商务局牵头,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与,对相关市场内活禽交易区域建设和长效管理进行现场调研,并提出相关区域硬件设施条件设置的初步意见。

下一步,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加强活禽交易管理。借鉴其他城市做法,加快工作推进,有序恢复我市活禽交易,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恢复活禽交易的评估。建议市政府尽快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依法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序恢复我市活禽交易。

二是规范活禽交易市场设置。由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农业农村、环保等部门依法科学设置市场内活禽交易区域的审查条件,以辖区政府同意以及市场主办方申请为前提,合理设置定点交易市场,并由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展活禽交易经营活动。

三是加强活禽交易防疫管理。农业农村及卫健部门对照动物防疫条件,对活禽经营硬件设施加强规范设置和管理,督促指导活禽经营场所加强环境消毒。同时,扩大活禽疫病病原和外环境监测的范围与频次,全面掌握我市活禽疫病流行情况,确保防疫安全。

四是强化活禽交易行为监管。辖市区政府统一组织,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积极履职,发挥合力,加强流通领域禽类质量安全监管,严禁无照经营和擅自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违规交易行为,依法加强活禽交易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禽类交易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我市已于去年开始启动了《常州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的立法调研,我们将根据今年的调研情况,在明年开展立法修订工作,依法加强我市禽类交易规范建设及长效管理工作。

签发人:吴小华

经办人:孔 萌

联系电话:0519-88588201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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