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报批雕庄公交枢纽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交计〔2016〕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市区公交站场布局,提高公交配套服务能力,满足市民公交出行需求,原则同意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雕庄公交枢纽站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天宁区大明南路以西、光华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550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公交枢纽站站房(框架2层),建筑面积336平方米;公厕1座(框架1层),建筑面积54平方米;站台3条共计99平方米;改性沥青路面枢纽站场地3631平方米;铺装人行道507平方米;围墙306米(含电动大门2个)。
同步实施给水、排水、通信、供电、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9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18万元,其它费用285万元,基本预备费9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5〕52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510001号);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天环(开)准字〔2016〕第01021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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