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档发〔2014〕2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我市档案现代化管理的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依托智慧社区平台,利用RFID和虚拟化等先进技术,为公众提供更便捷、开放的档案信息服务。主要建设内容为民生档案利用系统和RFID库房智能化管理系统。
1、民生档案利用系统。包括档案检索、档案利用、统计分析、档案目录管理体制、系统日志管理等子模块。
2、RFID库房智能化管理系统。包括软件购置(含服务软件、终端软件)和硬件设备购置(含RFID盘点推车2个、发卡器2个、台式读写器3个、RFID手持终端5个、标签打印机1个、档案标签5万张、要件标签1万张、层架标签1000张)。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9.96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根据《常州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3〕11号)和《常州市级部门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和全过程管理指南》(常信办〔2006〕14号)的要求,尽快编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中必须充分体现项目方案评审论证会形成的专家意见精神。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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