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我市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的政策提醒函
索 引 号:MB1681397/2021-0020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1-11-03 公开日期:2021-11-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我市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的政策提醒函
关于我市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的政策提醒函

全市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生产经营者:

近日,我市进入疫情防控重要时期,为做好全市防疫用品和粮油肉禽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将相关政策要求提醒如下:

一、加强市场供应。全市各相关生产经营者(包括各级各类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的生产、批发、零售领域的经营者,下同),要全面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严禁囤积居奇、恶意断供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保障质量安全。全市各相关生产经营者要持证持照经营,严格执行质量安全规定、严格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生产和供应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严禁无证无照经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出售过期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稳定市场价格。全市各相关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做到明码标价、合理定价、诚信经营;严禁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全市疫情防控期间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的市场供应、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