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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21年第十七批公告】关于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09605/2021-0035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1-09-09 公开日期:2021-09-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1年第十七批公告】关于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1年第十七批公告】关于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我市存在校车驾驶人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现将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信息公布如下:


姓名

档案编号

校车驾驶资格作废日期

郑波

320400063470

20210810

戈元兴

320400028140

20210819

张中武

320400015596

20210830

唐健

320400274876

20210824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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