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房屋(常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横塘河西路西侧、竹林北路北侧地块三期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横塘河西路西侧、竹林北路北侧地块三期开发项目。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1.8724公顷。地上总建筑面积49891平方米(计容面积),其中:普通住宅49521平方米,配套公建370平方米。另建设地下车库9077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30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493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18747万元,其他费用88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11CR0045)、相关补充协议及附件,市规划局2011年3月2日出具的《横塘河西路西侧、竹林北路北侧地块规划条件》(地块编号:QL-030322)及市规划局2012年11月23日审定的《横塘河西路西侧、竹林北路北侧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天宁区环境保护局2012年11月27日出具的常天环(开)准字〔2012〕第11016号环评意见,市发展改革委2013年3月7日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等。
五、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争取尽早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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