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你局常规〔2016〕23号文及《常州城乡用地现状综合数据库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我市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城乡规划的科学制定和实施提供决策支撑,同意你局建设常州城乡用地现状综合数据库项目。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乡用地现状综合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基础资料管理与汇编,数据处理与建库;规划模型库集成与管理,数据分析与展示应用模块开发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90万元,由市财政规划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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