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核医学中心装修改造项目的请示》(常卫规财〔2019〕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医院整体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原则同意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实施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核医学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阳湖一期医疗区地下室(原核医学区域)PET/CT、SPECT/CT、同位素治疗区。核医学中心设置PET/CT室、SPECT/CT室、控制室、注射室、抢救室、候诊室、病房、留观室、吸碘室、骨密度检查室等。
同步实施放射防护、机电安装、智能化等相关工程,以及给排水、电气、燃气等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89万元,其他费用149万元,预备费62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筹措解决。
四、批复的相关文件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工程尽早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项目编码:2019-320412-81-03-32498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