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促进文明安全出行,我市拟新增2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于2021年2月10日启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将设备位置公告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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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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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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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中路大名城南门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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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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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东路惠抬路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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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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